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債務糾紛


何謂債務協商?

         消費者之債務清理事件,現今有債清條例可茲依循處理,其有二種程序可供消費者選用。一為「更生程序」,一為「清算程序」。債務人如對銀行積欠消費借貸債務,於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前,須先與債權人進行協商(稱為前置協商),如協商成立即不須進入更生或清算程序,如協商未成,始可聲請更生或清算。惟如債權人中並無任何一間金融機構,即可不經過協商程序,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。

契約爭議:
        按契約上糾紛,往往係因未詳明契約義務範圍所引起,故簽訂契約時,應先充份瞭解契約文字意涵及契約內容。當契約發生糾紛(未涉及刑事責任)時,其解決方式可循和解、調解、仲裁、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、提起民事訴訟等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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